五、选拔办法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实施自主招生测试及选拔工作。
1.初审。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寄达我校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人选。
2.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数学与逻辑、阅读与表达、思维与创新、情商与心理、国内外政治经济热点分析等方面的知识。由于考试范围比较广泛,题目比较灵活,我校无法提供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以及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
六、资格认定
1.考生最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分文理科进行录取。
2.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成绩排名,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专业,并将考生相关信息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七、录取原则
1.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
2.学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政策、入选专业决定录取与否。优惠政策: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被录取到经公示的入选专业。
3.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八、监督机制
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我校将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积极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29225。
2.申请人和推荐人要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报送和推荐相关材料,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考生被认定的入选资格,若该生已被我校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若发现中学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九、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3月25日
2.申请和推荐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6年3月2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3.初审资格名单公示时间:2016年4月20日
4.确认是否参加考核时间:2016年4月25日—5月5日
5.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6月6日—6月13日
6.笔试时间:2016年6月14日08:30—10:00
7.面试时间:2016年6月14日13:00—18:00
8.入选资格名单公示时间:2016年6月21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
传真:0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