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参军入伍,报效国家是每一个女孩心中的梦想。请问今年女兵征集条件和综合素质考评是如何规定的?答: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防部征兵办公室2004年下发的《关于征兵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相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5.0;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及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同时,其他各项身体检查都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身体要健康。患有肝炎、心脏病、精神病、性病等疾病,以及有夜游、尿床或其他慢性病、传染病等不符合征集条件的,不能被批准入伍。初审初检主要审整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不合格者取消应征资格。合格人数较多的,按照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征集任务数3倍的合格初选预征对象为送检对象。地市级兵役机关在网上同步确认送检对象。综合素质考评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由征兵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评组,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素质考评,现场公布考评分数。记者:我国从去年开始将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也纳入了征集范围,请问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政治审查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的政治审查,应当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应征高校在校生所在院(系)对其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本人现实表现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情况;学校分管部门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复审;学校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对其政治情况进行核查,签署审查意见;学校签署综合审查意见。对入伍为政治条件兵的,应当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记者:廉洁征兵是国家的要求,社会的期盼,百姓的呼声,请问今年我省在廉洁征兵上有什么新的举措?答:狠抓廉洁征兵工作,坚决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是对我们各级党员干部党性原则的一次检验,省领导对这项非常重视。我们今年主要是抓好以下三个关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一是要严格落实总部、军区和省军区制定的廉洁征兵有关规定,增强各级征兵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强化政策纪律观念,保持警钟长鸣。二是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行“公示”制度,对条件标准、征兵数量、举报途径实施“三公开”,对上站体检名单、体检合格名单、预定新兵名单、定兵名单实施“四张榜”,使征兵工作始终处在群众、舆论和社会监督之下。三是建立健全廉洁征兵问责制,对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坚决查处,逐级问责。省征兵办纪检组开通24小时监督电话:024-2887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