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向自身开刀,动自己的“奶酪”。中国司法改革要打破各种利益藩篱,向纵深推进,必须要有这样的决心和勇气。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2日分别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体会上作工作报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两高报告都将司法改革浓墨重书。
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举措,司法改革历来是中国法治建设中最引人关注的领域之一。
本世纪以来,中国已推动两轮司法改革,当中共十八大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时,人们发现体制内的修补式改革已接近极限,不能修补的问题多是机制体制性障碍。
中国正努力通过在这个领域动更大的手术,以解决现实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实现公平正义。最高法院、最高检不久前都制定各自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分别出台65项、42项具体改革任务。设立最高法院巡回法庭,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举措陆续推进,“剑指”司法领域深层次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