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基础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11、高等学校的工人,原则上执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人的结构工资制及其工资标准。
12、生产性工人岗位(技术)工资标准,由学校参照国家机关工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标准表,结合学校的特点拟定,但需报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按照我国现行教师法,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同时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地区能够做到县域内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当、农村教师与城镇教师工资水平相当,但另外一些地区不仅达不到这个标准,部分教师甚至因为位置偏远、物质条件不足等因素,至今仍徘徊在温饱线边缘,更要忍受与家人分居的酸楚,坚守在教育事业的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