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反诉状范本(2)

劳动仲裁2018-11-28李一老师

  2、20xx年3月9日至7月30日的加班情况如下:法定节假日加班3天(五一节加班一天,清明节加班一天,端午节加班一天),休息日(周六)加班19天(3月份3天,4月份至7月份每月4天,共计19天)。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1)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8000/21.75*3=3310.29元,(2)休息日加班工资:19*8000/21.75*2=13976.78元,两项合计:3310.29元+13976.78元=17287.07元。

  3、反诉人自20xx年3月9日入职,被反诉人应自20xx年4月9日起支付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未支付的另一倍工资为:自20xx年4月9日至20xx年8月9日共4个月,计算为8000元*4=32000元,自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8月22日期间,属于正常上班时间为10天,休息日加班2天,休息1天。故正常上班的工资为10*8000/21.75=3678.10元,休息日加班工资为2*8000/21.75*2=1471.24元,故20xx年8月10日至22日的工资为:3678.10+1471.24=5149.34元。综上,20xx年4月9日至20xx年8月22日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共计:37149.34元。

  4、反诉人自入职至离职工作年限为半年,故被反诉人应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000元;

  5、从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5月30日期间,每月克扣工资总额的10%,共计2400元,20xx年6月1日至7月30日期间,每月克扣工资总额的20%,共计3200元,合计:2400+3200=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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