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中工作地点的确定(3)

劳动仲裁2018-11-28王新老师

律师建议

划分地点变更类型

区别对待不同工作

  李声雯建议,在要求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的前提下,从几个方面对工作地点范围的约定及变更的规定进行限制解释。

  首先对工作地点的变更类型进行划分。具有重大影响的变更已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属于区域变更,如从四川省变更到云南省,或从约定的成都市变更为泸州市,这种变更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由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而短期的、不会给劳动者带来重大影响的变更。这种变更属于因工作任务的性质或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发生一些变动,如为了完成某项工作需要外派到外地去学习、出差等等。该类变更无需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直接由单位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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