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准备3个月内出售的短期股票投资,是不是现金等价物?
根据定义,准备3个月内出售的短期股票投资虽然符合“期限短、流动性强”的特点,但由于其市价变动风险大,难以转换成已知金额现金,所以不作为现金等价物看待。
主要指购买日至到期日小于3个月的短期债券投资。
现金等价物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
现金概念界定清楚之后,接下来我们考虑要编制现金流量的问题。我们知道编制资产负债表依据的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编制利润表依据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如果我们要编制现金流量表,应该依据什么样的会计等式?
如果我们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归到一起,设立一个综合账户的话,那么,这个账户应该属于资产类账户。资产类账户有一个基本的关系式: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整理一下,即为:
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在这里,借方发生额即为现金流入,贷方发生额即为现金流出,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之差,即为现金净增加额。这样,上述公式就可以变为:
现金流入-现金流出=现金净增加额
这就是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本等式。如果直接按照这个等式来编制现金流量表,显然过于粗略,比如说,本期现金净增加额为1000万元,这1000万是怎样增加的?是经营活动中增加的,还是投资活动中增加的?反映不出来。回想一下利润表,基本等式为“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我们编制利润表不是直接依据这个等式来编制的,为了更详细地反映利润的形成过程,我们把收入分成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同样把利润也分成了主营业务例如,其他业务利润等。按照同样的思路,要使所编制出来的现金流量表更具使用价值,我们就必须对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细分。如何来分?准则规定,现金流量分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样,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也就分别化分成三类活动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