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定接受政治考核、军检考生名单
(6月25日-26日)
1.考生填报军队院校(含国防生)意向结束后,区分文理科、男女生等情况,按照招生计划总数的3至4倍比例确定入围分数线并公布参加政治考核、军检人员名单(即入围考生)。
2.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入围分数线,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在“普通高校招生”频道的“信息查询”栏内(下同)查询本人是否可参加政治考核、军检。考生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畅通,以便联系。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政治考核、军检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政治考核
(6月27日至30日)
凡入围的考生,均须在6月27日至30日,凭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所在旗(县、区)人武部领取《政治考核表》、《献身国防志愿书》,并按有关规定由本人填写《献身国防志愿书》和接受政治考核。
《献身国防志愿书》、《政治考核表》由考生参加面试时直接交军区招生办。逾期不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报考意向。
五、组织面试
(6月28日至7月1日)
1.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的男考生面试时间为6月28日,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的男考生面试时间为6月29日,乌海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的男考生面试时间为6月30日,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阿拉善盟的男考生和全部女考生面试时间为7月1日。
2.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内蒙古军区招待所(简称军招,位于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北路43号)接受面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献身国防志愿书》、《政治考核表》、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4张1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凡未携带上述材料者,均不安排面试。
3.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工作人员当场填写面试结论,并由本组全体成员签字,面试结果当面告知考生本人。
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安排参加体检。
六、组织体检,公示政治考核、面试、军检合格考生名单
(6月29日至7月3日)
1.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原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印发<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和<军队院校毕业学员考核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后卫〔2015〕904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