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列入参加军检对象
6月23日15时前,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司令部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符合报考年龄的考生,区分院校、文理科、男女生,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列入参加军检对象(地方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部分院校的报考生源未达到招生计划的3倍时,从未纳入军检范围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适当扩大参加军检考生数量,直至达到招生计划的3倍,但不得低于二本线。
6月24日9时,省教育考试院在官方网站公布军检划线规则、参加军检考生名单及军检时间地点,考生也可通过县级招生办公室及相关中学查询。
军检
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由省军区司令部统一组织,省教育考试院配合。全省共设石家庄、唐山和保定3个军检站,分别由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和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各地考生具体的军检点区域安排见附件(按照考生高考报名地区分)。军检时间为6月24日至6月29日(含复检时间),具体安排由各军检站军分区(警备区)安排。
考生参加军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军检各项目结论现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司令部或军委国防动员部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在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公布检查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录取
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A、B两个批次,每批先发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一志愿考生,再发其他院校(专业)一志愿考生,同时提交院校录取。生源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缺额计划,组织二志愿征集,二志愿录取时,先发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二志愿考生,再发其他院校(专业)二志愿考生,同时提交院校录取。
发档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司令部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分别按其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的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