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解读营改增十二项热点问题

经济政策2018-08-04李一老师

从今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这四大行业将纳入“营改增”范围,这也标志着营业税这一税种将从此告别历史舞台。在这一重要节点,武汉市国家税务局陈彬、郭亚光两位副局长做客人民网,就网友关注的问题进行答复。

营改增

热点一:酒店以“营改增”为名五一涨价纯属市场行为

问:为了做好这期访谈节目,前期收集了不少网友的热点问题,比如最近某知名外资酒店集团的旗下酒店以“营改增”为名“五一涨价”,这个大家都很关注,那么陈局长,您能不能从政策上,对这件事进行解释?

陈彬:“营改增”,就是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而不是在原征收营业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增值税。也就是说,酒店业的纳税人,在今年“五一”之前缴纳的是营业税,从今年“五一”之后,将不再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后,酒店业将按照年销售额500万元的标准,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与原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其税负直接下降约40%。而一般纳税人,虽然按6%的增值税税率计算,但排除价外税的特征,实际税率仅为5.66%,还可以对购进材料、设备、服务,不动产购置和租赁、办公支出等成本进行抵扣。总体来说,实行“营改增”后,酒店业的税负会不同程度降低。酒店涨价纯属市场行为,与“营改增”没有任何关系。

热点二:二手房5月1日之后转让交易税额降低

主持人:听了您的解释,我们已经非常清楚了,谢谢陈局长。最近,关于个人二手房转让的问题,大家也是炒得很火,很多人都在纠结,到底是5月1日之前交易,还是之后交易,缴得税要少一些呢?

陈彬:对于武汉的市民来说,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与原营业税适用税率一样,但考虑到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的特点,实际税负比营业税下还有所减轻。举个例子来说,某市民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售价为100万元,那么“营改增”前,应缴纳营业税5万元,但“营改增”后,将100万元的含税价转换成不含税价后,实际缴纳应缴纳的增值税为4.76万元,相比营业税节省了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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