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目标。
2015年,扩大工作范围,全市计划实施305763.07亩。其中,盖州市118097.07亩、大石桥市100339亩、鲅鱼圈区65327亩、老边区22000亩,共涉及13个乡镇、144个村、70030个承包农户,对鲅鱼圈区实施“整区推进”。2016年,进行全面推进,实施90万亩。2017年,基本完成剩余的165128.13亩。2018年,做好收尾工作。原则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当年3月份启动,到年底前完成权属调查成果的公示审核,第二年3月末完成资料归档,4月20日前完成省级检查验收工作。
实行“整体推进”确权登记颁证的地区,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健全相关制度;部分乡(镇)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省里总体工作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和技术路线,本着先易后难、突出重点、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分期分批地推进,实现完成一个乡(镇),稳定一方的目的;前期已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地区,要对照国家和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完善。
二、确权登记颁证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承包土地现状调查。市(县)区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确权登记颁证技术路线,收集和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二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采取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组织开展查田勘界,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制定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及时解决和处理群体性事件。
乡(镇)政府要制定工作流程,确定各阶段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组织发包方配合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查田勘界,发包方要注意组织老党员、老干部和村妇代会主任等参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认真清查土地承包方案、会议记录、土地台账、承包合同、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方案等档案资料,系统收集承包农户和承包地块、地类等信息;认真排查和梳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注意维护农村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研究提出分类处理的办法和措施。
(二)公示审核调查信息。发包方要对调查勘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发包方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答复农民群众。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发包方应当对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农户承包地是否全部上图;集体的机动地、开荒地、树影地等耕地资源是否进行了矢量化;集体“四荒地”是否进行了测量;集体所有耕地是否进行了公示;承包农户提出的异议是否全部得到处理和解决。如有遗漏,发包方应当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并制作审核报告,一并上报乡(镇)政府审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