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做到统一政策,统一组织,严肃纪律,严格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单独提前招生。
(四)各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对违规招生部分,市教育局将勒令学校清退。
(五)高中段各类学校不得自行到初中进行招生宣传。不准散发虚假招生信息,不准刊发虚假广告,各初中不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录取考生名单,教师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
(六)各普通高中各批次的录取分数线不是由招生学校自己确定的,是根据志愿填报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到低由电脑自动排序产生的,任何人都无法事前准确预测。各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提醒家长,不要轻信他人估算作出的所谓某学校的录取分数线预测,以免造成志愿填报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