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奥委会还积极参与各种人道主义的援助。1996年,国际奥委会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愿采取积极具体措施为全球农村地区的人口谋取福利。国际奥委会与奔驰汽车公司就在6个非洲国家体育发展签订了一项耗资600万马克的“非洲奥林匹克计划”。1997年和1998年间,国际奥委会曾通过中国奥委会的协助,两次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体育界提供了食品援助。另外,国际奥委会还向巴塞罗那市签署合同,帮助重建萨拉热窝的扎特拉体育设施。近20年来,国际奥委会极力将奥运会和奥林匹克运动中的其它活动推向市场。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起,奥运会的主办者的经费收支一直保持着赢余,并能为各国参赛者提供适当的资助。1997年3月5日,国际奥委会同美国广播公司(NBC)签署了价值23亿美元电视转播权合同。根据协议,国际奥委会授予NBC在美国境内转播2004年奥运会、2006年冬奥会和2008年奥运会的权利,5月,国际奥委会和悉尼奥运会组委会共同与欧洲广播公司(EBU)签署了价值3.5亿美元的合同。另外,国际奥委会还制定了一项“奥林匹克计划”(T(DP),利用五环标志和各国奥委会的会徽和名称进行市场销售。这一计划的实施,使得各国奥委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奥委会均能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