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校只受理北京站和北京西站的行李托运,行李到站后,火车站将按标签分校,由学校集体领取。托运到其它站的行李请自行领取。学生到校后,凭行李单领取行李,请随身携带行李领取单并妥善保管(行李保管期限为一周)。行李托运时间不要过早,以报到日前一周内为宜。
二、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转接
1.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所有新生(非全日制定向就业新生除外)自带党(团)组织关系,按要求开具介绍信或通过网上转接组织关系,入学报到时,直接将相关材料交至本人所录取培养单位的党委办公室。
(2)根据教工委要求,组织关系归北京市管理的党员,须通过市委组织部“党员支持服务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接(系统网址106.38.59.216),具体转接方法可咨询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无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外埠党员或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党员,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为“北京科技大学****学院党委”。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问题,请电话咨询本人所录取培养单位的党委办公室。
(3)持团员证的团员按照团员证的接转办法办理。
2.档案转接:少数省(市)教育考试院(招办)会将学生档案寄往学校,大多数省(市)要求学生本人自带。自带档案的学生在自带过程中应注意妥善保管,不得拆封,务必在新生报到时交至所在学院。档案中应包括材料:
(1)高考报名材料: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成绩单、高考体检表等相关报考材料;
(2)高中毕业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高中学籍表/卡、高中体检表等相关材料;
(3)个人入党、入团材料等。
3.户口迁入须知:
(1)户口迁入采取自愿原则办理,北京市户口的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户口一经迁入学校,除退学外,在校期间户口不能迁出)。
(2)自愿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京外新生,请于报到前持录取通知书将本人户口从当地派出所迁出,并于报到时提交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证件不全或迁移证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办理。
(3)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须完全一致。
(4)户口迁移证上的籍贯、出生地一栏须写明省、市或县(不能只写到省);户口迁出地址须写明省、市、县(区)、街道(乡)、门牌(村)的详细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