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6)

教育动态2018-08-24李一老师

10.问:贷款利息是如何规定及偿还的?

答:(1)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借款利息及罚息全部自付,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

(2)借款学生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毕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

(3)借款学生自毕业之日起至36个月内,不需偿还本金,仅需按季偿还贷款利息;自毕业36个月后,开始按季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

(4)贷款人应允许借款学生提前还贷,并按实际使用的期间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11.问:逾期不还款的借款学生会承担哪些责任?

答:(1)逾期不还款的借款学生每月将支付罚息;

(2)借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将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录入的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识别信息、实际还款记录等个人贷款信息。因此,逾期不还款的借款学生将进入全国联网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征信系统的不良记录名单,一旦进入就意味着借款学生有不良的个人信用记录,将会对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不利的影响。

如果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相关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12..其他: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何才能申请?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体申请办法请咨询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当地负责生源地贷款工作的金融机构。

高校学生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一、具体内容

(一)提高贷款额度。重庆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高校学生在校实际学费、住宿费之和高于国家规定的助学贷款最高限额的(国家规定的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每学年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000元),高出部分可以继续申请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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