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三个实践层次与五点思考(2)

教育动态2018-06-23王华老师

教学改革创新层次的督导是一种更高的理想状态,即教学督导工作从狭义的课堂教学监督指导上升为对整个学校教学与育人的一种创新推动。例如:跨层次的观察与研究某个专业本科和研究生课程的同质化问题,进而推进该专业课程体系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大调整,甚至可以深入到教师梯队建设与专业科研规划等,如通过研究国外顶尖大学本科学业指导制度,进而推动本校的本科教学深层次的改革等。本层次的督导是将“督教”“督学”与“督管”有机结合,不仅考验督导专家的学术水平与教学水平,而且更考验整个督导组织的行政执行能力与学校领导的改革决心。然而,本层次督导工作主观性较强,执行起来也是争议大、推进难。

中国传媒大学对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五点思考

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容易被边缘化,督导的意见和建议不易被尊重和采纳,督导提出的很多问题不断反复出现,督导工作容易成为“得罪人”的工作,督导专家工作积极性下降,督导专家队伍不断萎缩,督导工作难以持续健康发展等,这些都是兄弟高校开展督导工作常见的困难。经过几年的摸索,中国传媒大学(以下简称“学校”)采取了以下一些方法来应对,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高规格设置督导机构。2014年4月,学校成立了由校长担任委员会主任的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统筹全校的本专科和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2015年6月,教育部正式核准了《中国传媒大学章程》,章程中明确学校设置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本科教育教学和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统一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使其成为学校内部与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并列的高规格治理机构,让“监督、反馈”与“决策”在学校最高层面合一,提升了教学督导工作的地位。同时,学校还独立设置了督导工作日常机构,将教学督导工作从原来的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独立出来,专门设置了正处级的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与各种物质条件均独立于监督对象,并直接向校长或学校常委会汇报工作,极大地增强了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权威性与独立性。在学校各二级教学与人才培养单位中,二级教学督导组织也相继改革与完善,均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二级督导委员会主任。由“一把手”直接负责教学督导工作极大改善了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实际情况,学校主要负责人多次在常委会上指示教学督导专家组就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巡视组”,也产生了巨大的震慑作用。

2.分类实践。学校各个学科与教学单位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各二级教学督导专家水平也稍有差距,这也促使学校在各单位开展督导工作上采取了分类实践的策略。理工学科的教学督导工作,主要以教学规范性督导和内容督导为主,这既符合学科本身的特点,也结合了理工教学单位督导专家、理工科师生与单位主管领导的个人特点。由于学校新闻传播与艺术学科两大学科全国排名均处于领先位置,加上学科与师生本身相对自由与灵活的个性,因此主要是在教学改革创新层次进行一些探索。不同单位实践不同层次的教学督导工作内容让我们能因对象而异地灵活调整工作,“一刀切”不能适应不同学科、不同客观条件的工作开展,分类实践也让我们能够最大程度地在整个学校全面开展督导工作,更客观地掌握整个学校的教学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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