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学生填报志愿,老师要有法规意识(2)

教育动态2018-06-15三水老师

然而,一些教师还是未能足够重视。有些教师简单地认为自己干预、代替学生填报志愿,或未经学生许可修改学生志愿都是出于好心。比如,一位教师考虑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针对民办学校收费高而公办收费低的实际,未经学生同意,把学生报的私立中学志愿改为公办中学,结果遭到学生投诉。

家庭背景、价值观念不同,“好心办坏事”就会成为可能。笔者认为,上面所说的好心修改学生志愿的想法必须该制止了。在当今这个依法治教和依法办学的大环境里,知法守法、知规守规是做现代教师的职业需求。只有依法依规、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才能将现代教育理念和法治精神落实到教育一点一滴的行为细节中。否则,一旦触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导致学生的利益受损,涉事教师很可能就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教师不仅要加强学科知识的学习更新,更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完善现代教师的职业意识,明确自己的法定职责,维护好学生相应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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