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有毒有害物质污染B环境要素污染C生态资源破坏D生活环境污染
9、下列不属于生物资源保护范畴的有:
A野生动物保护B森林资源保护C土地资源保护D渔业资源保护
10、下列不属于人文生态环境保护的有:
A风景名胜区B人文遗迹C城市环境D自然保护区
三、概念辨析(20分)
1、环境侵权与环境责任:
2、环境民事责任与环境刑事责任:
3、环境要素污染与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4、国内实施与国际执行:
四、简答(30分)
1、简述环境法的特征。
2、简述我国环境行政执法方式。
3、简述我国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
五、论述(15分)
1、试述环境责任原则的主要内容、实施纲要与现实意义。
六、案例分析(15分)
1988年6月初,湖北省某医学科研所经武汉市城建办批堆,在东湖北路西距医学科研所南10米处,建造一座4层楼住宅。为保证顺利开工,原告在未取得水产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于1988年9月28日在其所建楼房的东侧专供工厂排放污水的排水沟内挡三道坎截流,并安装了3台抽水机抽水。www.78911.com.cn10月15日,养鱼户陈某发现养鱼塘内蓄水增加,水面漂着死鱼,就顺河寻找蓄水增多的原因,发现是医学科研所挡坎截流,使污水排入养鱼塘所致。10月19日,陈某向东湖水产局提出书面报告,要求处理此事,维护其合法权益。东湖水产局经调查确认,陈某鱼塘的鱼死亡是由于医学科研所施工挡坎截流,使污水受阻上涨进入鱼塘造成。经调解无效,水产局根据《渔业法》第28条规定,对医学科研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赔偿陈某经济损失23262元,并处以罚款1000元。医科所不服,向武汉市水产局申请复议。武汉市水产局撤销了东湖水产局的行政处罚。在这种情况下,陈某以医科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医科所赔偿其经济损失23262元。法院经过调查,认为医科所对陈某养鱼塘的鱼死亡负有责任,对其所受损失应予适当赔偿,于是按共死鱼300斤,每斤20尾共600尾,每尾鱼苗成本加饲养费为0.18元共计1080元,再加上养券殖场采取措施付出人工费用584元,合计1664元,判决医科所赔偿陈某损失1664元。陈某不服,认为赔偿金额未能弥补其遭受的损失,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