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栾庆伟案件专题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选(4)

教育动态2018-09-02才子老师

(二)渎职犯罪。渎职犯罪在近年的职务犯罪中所占的比例有所上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手中权利违法、违规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犯罪。一些国家干部执法犯法、以权谋私,不但严重损坏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更加损害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二、产生职务犯罪的因素

(一)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面前,放松学习和道德修养,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严重扭曲。消极腐朽思想恶性膨胀。是导致他们走上严重违纪违法道路的根本原因。由于不注重平时的学习。他们有的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屡屡做出违反政策的事情,有的视党纪国法而不见,滥用职权、专横跋扈不能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利。

(二)目无党纪国法、肆意践踏民主集中制,凌驾于组织之上,不接受监督制约,是导致他们走向腐败的重要因素。一些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个人权利欲恶性膨胀,严重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骄横跋扈,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要导致腐败。

(三)对党政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认识不足、治理不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流于形式,是产生这些职务犯罪案件的温床。职务犯罪与长期以来领导干部中存在不正之风有着密切联系。不正之风催生了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而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又使得各种不正之风愈演愈列,使更多的干部身陷其中,不能自拔。

(四)干部人事制度缺乏公开、民主,竞争机制,为买官卖官提供了机会,同时又成为派生其他腐败的源头,很多严重的职务犯罪违法案件,在许多方面都涉及到干部人事制度方面的问题,比如,一些案件之所以成为典型的群体性腐败案件,与一些以人划线、搞“小圈子”有关,一些职务犯罪分子的买官卖官行为,已经超出了政治范畴,成为了经济性的交易行为。

(五)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的过程中,政府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为一些领导干部通过插手微观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提供了土壤和条件,由于部分地区转变政府职能等许多改革措施还没有到位,少数人通过插手微观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提供了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二是对房地产开发的管理不规范,存在随意减免税费的弊端;三是在企业产权交易过程中行政权利不当介入,产生腐败问题;四是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资金监管不力;五是一些单位存在“小金库”已经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经济源头。

三、职务犯罪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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