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会议记录包含会议组织和会议情况两大主要内容。会议组织要记清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主持人、记录人;会议情况要记录会议议题、发言、决议和表决情况。
记录方法有详细记录和摘要记录两种。详细记录要求记清发言人的原话原意。摘要记录只需记录会议传达讨论的要点。
记录要求由正副书记或指定人员担任,记录要真实准确、完整清楚,重要会议记录,主持人、记录人应该签名,会议记录应专本专用。
规范会议记录,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规范记录中的“会议名称”。基层党支部会议记录中的“会议名称”通常填写“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三种名称。“支部党员大会”指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支部委员会”指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民主生活会”指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全体党员或支委委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上述三个会议的名称、内容、与会人员及要求召开的时间各不相同。记录时,不能混淆更不能“张冠李戴”。而对“报告工作”、“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思想汇报”等可填写支部党员大会的名称。
二是规范记录中的“会议议题”。“议题”是会议所研究讨论内容的提炼和概括,表述时应简明扼要、突出中心。现例举几类常见议题:一是发展党员、评优、考核等问题的研究,一般表述为“研究推荐(讨论)XX参加(加入)XX”。以发展党员为例:“研究讨论XX加入党组织”。二是民主生活会、报告工作,前者一般表述为“批评与自我批评”,后者为“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三是群团工作,表述为“研究群团工作”。四是队伍管理、人员思想,表述为“研究分析近期(当前)队伍管理形势(或人员思想状况)”,如需制定相关措施的,亦可在其后加上“制定整改措施”。
三是规范记录中的“会议内容”。有的单位不能正确区分党的会议与行政会议,出现“以党代政”或“以政代党”的问题,导致组织生活制度不够规范。简单的区别方法有两种:一是凡关系大家切身利益的问题、重大的决策、方向、全局性问题、措施方案、大项开支等,是党的会议研究的内容;而日常工作、例行的工作等行政管理事务工作,也说是日常所说的执行中事务性问题,应由行政会议来安排。也可以说,凡是研究问题,都要由党的会议决定;凡是安排布置工作,都应该由行政会议进行。二是上级机关以“党”字发文的文件应召开党的会议进行传达、部署、贯彻,或是文件中有明确要求的。需要注意的是,基层党支部必须对本单位的各类教育和管理适时进行研究,也就是常说的“议管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