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各级各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力度。积极推进教育系统内外干部交流,选派优秀干部到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藏、新疆、青海等艰苦边远地区挂职、任职。研究制订高校、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规范直属高校、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执行“六大纪律”。举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培训班。把廉洁从政作为专门的教学单元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坚持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全面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举办专题培训班。加大对违纪和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问责“一案双查”。认真做好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
6.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教育教学能力展示活动。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研究制订加强高校安全稳定综合防控体系建设、中小学校安全防控及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开展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和依法整治、强化校园反恐防范工作。健全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各地制订省级校车服务方案。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
二、始终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7.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推动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印发《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好2016年全国“开学第一课”。促进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推动区域性班主任工作共同体建设。启动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修订《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完善《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实施“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启动新一轮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测评工作。指导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