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要从上述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好《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端正教育观念,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严肃纠正有偿补课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是要严格落实治理有偿补课主体责任。严禁中小学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是治理有偿补课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部署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教师行为的规范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自觉抵制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鼓励教师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将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要始终保持治理有偿补课高压态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治理有偿补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行风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重点。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对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要建立重点约谈机制,对敷衍塞责、屡推不动、治理不力的部分地区,约谈有关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治理主体责任。要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有偿补课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严肃追究违规教师的责任,还要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严格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四是要标本兼治解决有偿补课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将所有教学内容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要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加快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建立具有多种选择的、更加科学和公平的招生选拔制度,改变以升学率为唯一指标评价学校、教师、学生的片面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