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积极试水家长督学(2)

教育动态2018-06-04李一老师

驻校家长督学被赋予与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相似的职责和权利。每天,从早晨迎接孩子上学,到下午放学护送孩子离校,再到放学后的教研活动、综合活动等,驻校家长督学要全程参与,履行督管、督教、督学工作职责。

督管,即是监督、检查和指导学校依法治校、校务公开、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志愿者服务等事务。

督教,即是全程体验学校“423+”教育教学活动。“4”即上午与学生一起听课、做课间操,进行课间巡逻和查看教师办公4项活动;“2”即午间与师生共进午餐、在书吧自主学习两项活动;“3”即下午巡查教师上课、抽查学生作业、完成督查小结3件事;“+”即放学后护送孩子离开校园,参与教研活动、体育活动,填写督导报告,把学校当天发生的大事、好事及时上传到学校和班级QQ群等。

督学将具体分为5项:一是利用学校网站、班级QQ群等介绍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要点,引领家长辅助子女学习,组织家长座谈,帮助其他家长提升子女学习技巧;二是鼓励家长参与学校“共读一本书”、“共上一节课”等亲子活动;三是提醒家长在周末及节假日带领孩子一起去书店、图书馆阅读,参观考察附近的博物馆、科技馆等;四是指导家长设计节假日家庭小课程,建构家庭文化;五是根据家长自身特长开设校本选修课程,开讲“家长魅力课堂”。

“共育共建共赢”全员育人

作为重庆市“家长督学”的典型代表,南岸区青龙路小学和渝北区空港新城小学广泛吸纳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活动、文化建设,对学校发展进行监督、指导,充分尊重家长对学校教育的话语权,激发家长发展学校的正能量,促进了具有“社会参与”特征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现了家校共育和学校督导工作发展的双赢。他们的做法,正在被当地多所学校效仿改进。

目前,重庆市教委正在总结推广“家长督学”工作经验、健全完善“家长督学”工作机制,以期进一步丰富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导工作的制度设计。(作者王纬虹张鸿单位系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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