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考补录和注销规定(2)

教育动态2018-08-30王新老师

(二)中职学校的注销、补录

1.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参加中职学校统一投档录取的,可在7月21-22日期间(普通高中补录结束后,中职统一投档录取前)到区招考办(基教科)或市招考办递交书面放弃申请(须有考生、家长签名),办理注销手续,再参加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

2.放弃原中职学校录取并要求参加其他中职学校补录的考生,由本人到补录学校办理注销录取和注册入学的补录手续。

(三)凡不按规定时间注册报到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由招生学校注销其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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