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的城镇化率,按照常住人口统计为54.8%,按照户籍人口统计是35.9%。2015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达到7.7亿人,城镇化率达到56.1%,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还不到40%。所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还要让更多城镇常住人口实现真正的市民化。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预测,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45%左右。按2013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5.9%计算,年均提高1.3个百分点,年均需转户1600多万人。习近平在“十三五”规划建议说明中指出:“建议稿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是要加快落实中央确定的使1亿左右农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的目标。这1亿人主要指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2016年3月5日,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完成约1亿人居住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
五年时间,实现1亿人口在城镇落户,时间短,担子重。习近平在“十三五”规划建议的说明中指出:“这就要求加大户籍制度改革措施落实力度,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这一目标实现。”2015年2月10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时强调:“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农民工市民化,大中小城市有不同要求,要明确工作重点。”
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需要两项改革同步推进:一是深化户籍制度的改革,主要解决落户的问题,确保落户后和市民同城同待遇。6月6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指出:“推进人的城镇化重要的环节在户籍制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总的政策要求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二是推进居住证制度改革,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不是地的城镇化。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主要反映和重要标志。“十三五”时期,深入推进城镇化建设,就要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让更多的人“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习近平指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直接反映城镇化的健康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