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提质扩面。从2012年起,我省在61个国家试点县外,启动58个“老少穷”县同步同标准的省级试点,惠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355.8万人;成都市在第三圈层(经济相对落后)的6个县同标准启动市级试点,惠及学生15.9万余名。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将67个民族自治县和民族待遇县的省级试点范围扩大到县城义务教育学生,新增受益学生23.5万人,实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
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在资金保障上,市、县两级政府将地方承担的膳食补助、供应配送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除中央资金外,我省已累计落实地方资金94.7亿元,其中营养膳食补助资金43.2亿元、食堂建设资金51.5亿元。同时,我省印发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2015年起建立实名制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并开展资金使用专项审计。二是在人员保障上,全省共安排专门人员150余名,编外聘用食堂工勤人员2.3万余名,并加强工勤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定期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在硬件保障上,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建设选址、布局与规模、设施配置等基本标准和要求。2012年至2015年,各级政府将学校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落实工程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开辟“绿色通道”,截至2015年底,共新建、改扩建食堂200万平方米。
创新供餐模式。推行供餐模式改革,具备条件的学校逐步调整为食堂供餐模式,加强食堂供餐管理、营养配置设计及食品安全队伍建设,提高膳食科学化水平。截至2015年底,试点学校中实施食堂供餐的共9083所,占71%;试点受益学生中食堂供餐的279.2万人,占75%,其中国家和省级试点县此类学生受益面分别达89%、64%。
加强宣传报道。广泛宣传营养改善计划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2015年我省已在教育部网站播出61个国家试点县的专题视频,125个试点县的专题视频正在省教育厅网站展播,有11个县参与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阳光校餐网”的数据信息报送、展示活动。
两个“全覆盖”落实好营养改善计划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峰
2011年,国家启动营养改善计划,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实施近5年来,农村中小学生营养状况明显好转。
强化统筹协调,两个“全覆盖”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政府统筹,全面覆盖。为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云南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在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的同时,多方筹资,实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全覆盖”,惠及29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学生。二是合理分担,落实资金。为实现两个“全覆盖”,我省地方财政共需新增投入11.67亿元,其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由省和州(市)共同承担,根据经济条件按5:5、6:4、8:2,经济条件最差的地区资金全部由省级承担,从而确保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