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方案中体现科学选才的举措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高校招生录取实行“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方式,依据考生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实现从目前的“招分”向“招生”转变。二是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逐步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有利于高职院校对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问题三:广西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广西《实施方案》已明确了高考综合改革的方向,即实行“3+3”考试模式。
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模式,这届学生高中阶段需参加所学的14个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设等级性考试,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选择3科参加考试。二是高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分专业(类)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6个等级性考试科目中确定不超过3个的选考科目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学生只需有1个选考科目与高校设置的选考科目相同,就符合该专业(类)的报考条件。没有明确选考科目范围的,学生报考时不受科目限制。三是从2022年起广西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含听力)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统一高考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四是高校招生录取实行“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方式。
问题四:广西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时间为2019年,这主要基于什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