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答记者问(4)

教育动态2018-06-23李一老师

一是加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出台职务发明条例,研究制定创新成果保护办法。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机制,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支持。

二是允许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转让转化,加大创新人才激励力度。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依法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股权期权激励政策。探索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领导职务科技人才获得现金与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三是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获得报酬。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向企业集聚,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问:最后,请您谈谈对贯彻落实《意见》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意见》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将产生深远影响,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的实施办法,梳理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措施,及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现阶段主要做好三件事。一是落实任务分工方案。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了《意见》任务分工方案,方案印发后,各有关部门将根据责任分工,细化改革举措,明确各项改革的进度安排。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组织部将于近期专门发出通知、召开座谈会,对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意见》作出部署、提出要求。通过媒体报道,加强对《意见》的宣传解读。三是开展集中培训。中央组织部将举办培训班,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进行培训。下一步,中央组织部将跟踪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意见》进展情况,并适时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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