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首付贷”属于违法从事金融业务
潘功胜:刚才周行长已经说得很全面了,包括P2P平台在内的房地产市场的场外配资,包括房地产中介结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所从事场外配资,也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P2P为主体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相结合,从事场外配资业务。
人民银行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自办的金融业务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是违法从事金融业务,而且这里面还存在着自我融资、自我担保、搞资金池的现象。
二是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办的金融业或者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所提供的首付贷的产品不仅加大了居民购房的杠杆,削弱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增加了金融风险,同时也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我们会与相关部门一起,结合即将开始的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他们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开始进行清理和整顿,打击为客户提供首付贷融资、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这是第一个我想补充的。
第二个问题,正如刚才周行长所说,现在全国的房地产市场形势概括起来说是总量过剩、区域分化、容量过多,7.2亿平米的库存,70%是分布在三四线城市,所以对于住房信贷政策来说,必须与全国房地产的形势相匹配。
去年所进行的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上,基本上体现了这样几个原则:一是因地施策,包括北京、上海这几个一线城市,去年在调整的时候都是按照原有的政策,必须执行原有的政策。二是市场自律,商业银行自主决策。三是住房金融的宏观审慎管理。这是住房信贷政策调整的基本逻辑和总体基调。
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情况,现在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占整个贷款的比例大概是14%,不良贷款比例是0.38%,整个银行业的不良贷款比例大概是1.7%左右,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水平远远低于整体银行业的不良贷款水平。目前首付比的情况来看,现在即便按照调整以后的20%最低的首付比,和国际上横向比较来说,仍然是比较审慎的标准。在实际数字看,1月份首套房的首付比普遍在35%以上,二套房实际首付比在40%以上。这几个数字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