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减免涉及村卫生室的收费项目。对村卫生室水、电、气等价格,相关部门要按公益类项目标准收取费用,并按规定给予减免优惠。严禁以任何名义向村卫生室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
(二十三)加快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建成以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核心,支持新农合即时结算、居民健康档案、基本诊疗、药品购销、远程培训、绩效考核等信息互动的村卫生室信息化管理系统。
十、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四)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将其纳入卫生事业整体发展规划,结合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予以统筹考虑。省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细化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二十五)加强督导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省卫生计生委要把实施情况作为年度医改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工作效果的督导评估,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省政府将对各地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