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这些因素造成了各地医保障水平差别较大,药品目录、起付线、封顶线以及报销比例千差万别。能否打造一个超级软件,设计出完备的信息系统,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跨省异地结算?有人士指出,在全国不少省份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情况下,实现跨省异地结算只是时间问题。
对此,吴明并不赞同。他说,北、上、广等医疗资源发达的大城市绝不会跟外地签订异地结算合作协议,“因为医疗资源是根据当地人口基数进行配置,如果实现了异地即时结算,导致病患过于集中到某一个地区,这是哪一个地区都承受不了的。”
医保“全国漫游”出路何在?
参加两会的一些代表委员指出,为流动人口就近就医提供结算便利,出路不在于建立一个复杂而精细的结算平台,在于省级统筹与体制改革,要在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上下大工夫。
首先,要尽快实现省级统筹,实现参保人员标准统一。“提高统筹层次,既是提高医保公平性的需要,也是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机制的重要条件。目前省一级统筹还差得很远。”郑功成说。
全国政协委员宋丰强建议,对于“候鸟老人”等特殊流动人群,应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在未实现一元化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前,探索完善转移接续办法,是适应人口流动和劳动者职业身份转换的好策略。”
此外,要加快体制改革,整合现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并轨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消除城乡二元印记,条件成熟后再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为一元化的全民医疗保险。
“目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两个制度、两套经办机构,问题非常严重。”郑功成说,医保“全国漫游”的呼声警醒我们的是,要围绕医保制度的根本宗旨,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尽可能就近满足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解决基本医疗负担。
对于新政策的解读如下: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经办流程。
2、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为职工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省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2014年度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300元)。
3、缴费比例:单位缴纳7%,个人缴纳2%;特别困难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按7%缴纳,个人不缴费,不建立个人账户,只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4、大额缴费标准:在职每人每月10元,单位和个人各负担5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应缴纳的5元,从个人账户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