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降低社保缴费率,不仅国家需要加大资源投入,还应改革社保体制,从分省统筹上升到全国统筹。这样可以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的整体规划,消除地区之间因为负担比的差异而导致缴费压力轻重不一,也可以通过地区之间调节资金余缺,起到化解地区负担比差异,实现互助共济的功能。
许善达认为,当前实行分省统筹的问题是,不同省份之间存在结余与收不抵支的差异,从而导致央企收益无法向各地分配。全国统筹后,中央承担了社保的职责,意味着此前85%的地方支出将由中央负担,正好能够改善“营改增”加剧的地方收支失衡。“所以应该将减税政策同降低社会保险费等几个关联事务配套设计。”
配套公积金缴存比例可进一步下调
此外,“五险一金”中保障居住功能性资金即公积金的缴纳比例调整,也可有效降低用工成本。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丽娜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可将单位和职工公积金缴存最低比例从5%降低至4%,甚至降至3%,可有效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事实上,同有公积金缴纳制度的新加坡,也惯用调整公积金缴费控制人力成本。如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新加坡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经济持续负增长,政府于1999年将雇主缴纳公积金费率从上年的20%下调至10%,对刺激经济起到积极作用,1999年新加坡经济GDP增长率回升到7.2%。
汪丽娜指出,公积金创立初衷是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设立的长期储蓄资金,并享有减税优惠。但在经济转型和新型城市化的背景下,大量民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涌现使得强制性住房储蓄越来越难以推广普及。目前全国有约1.1亿人参加了公积金缴存,按官方统计,占城镇在岗职工80%左右,但按城镇3亿多就业人口计算仅占30%左右。
“因此降低缴纳比例,扩大参缴覆盖率,可体现公积金的‘普惠性’。”汪丽娜表示,目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覆盖面在90%以上,而民营企业的参缴率不足20%。覆盖面窄、“普惠性”差使得公积金很难担当住房保障的重任,且会在制度内与制度外的人之间形成新的收入分配不公。过度的强制性储蓄不仅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也会成为启动消费扩大内需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