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治理十大举措(2)

教育动态2018-06-02王新老师

2015年12月1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开大陆各省区市先河。该条例的颁布,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8.高校共建共管新模式初步形成

统筹协调各方力量,部省共建华侨大学,与厦门市、漳州市人民政府分别共建共管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与设区市政府共建8所以市为主管理本科高校,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建8所行业性高职院校,为高校改革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工作支持。

9.校园持续保持安全稳定

健全完善校园维稳工作研判会商机制,全面实施校园稳定情况“零报告”,全年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深入创建学校安全标准化校园和平安校园,全省2272辆校车全部按标准配备视频监控和行驶记录装置,师生非正常死亡96人、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

10.从严治党扎实抓,“两个责任”落到位

厅党组带头履行主体责任,7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驻厅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教辅材料征订、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入学招生等领域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亮剑”,释放出一种强烈信号,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绝不允许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存在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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