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政策36个问题】
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概要
2001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颁布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这对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更好地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转联[2001]8号)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计划,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人事部、总政治部编制,与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同时下达,一经下达,不再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