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纲要实施5周年特别报道求解公平(2)

教育动态2018-12-17王华老师

翻开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的大事记,我们发现,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各级领导,再到各级教育管理部门,花费精力最多的是农村教育,出台政策最多的是农村教育,投入最多的也是农村教育。因为,中国教育最大的分母在农村,中国教育最薄弱的环节也在农村。 

2013年,国务院部署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审议通过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把满足基本需求放在首位,调整中央和省级财政教育支出结构,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倾斜。 

此后,为补齐农村教育发展中突出存在的短板问题,国家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组合拳”方式,接二连三向农村地区倾斜:在经费保障方面,2014年,中央投入“全面改薄”资金492.4亿元;在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上,从2014年起,在提高基准定额的基础上,国家进一步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在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方面,仅2013年,中央财政就对已实施乡村教师补助的205个县给予了综合性奖补,共安排资金9.15亿元;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力争到2017年,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当“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政策被写入教育规划纲要的那一刻,我们或许还无法估量这4个字的分量。只有真正经历了与教育规划纲要共同前进的这5年,我们才能体味到有多少学生的成长路径因此而发生改变。 

11.4%,是2014年教育部启动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后,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比2013年增加的比例。今年4月,教育部再次下发通知,明确今年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招生计划5万名,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河南、四川等10个省份。 

在公平理念的强力支撑下,保证偏远、贫困地区和农村学生、弱势群体子女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成为本届政府的重要施政理念。正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那样,“要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的渠道,让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 

从起点到过程的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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