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国家和社会,在“全面放开二孩”之后,可能还需要使与各种家庭福利和儿童福利配套的制度安排跟上去,这样才能使提高生育率的政策动机奏效。对于180度大转弯的“完全放开二孩”新政,全国人民都将有个适应的过程。很大的可能是,会在近几年出现生育的“报复性反弹”,但随后便会一切归于平静。今后计划生育的工作方式,应该不再是一种以罚款等强制手段为后盾的“指令性计划”,而是以帮助居民家庭解决生育和养成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加上适当社会福利为手段的“指导性计划”。
按照美、英、法等发达国家的情况看,生育率的回升,其实是在一种“爱生不生”的自愿选择的背景下得以凸显的。也就是说,愿意生的可以多生,但选择少生甚至不生也是个人和家庭的自由。然而,一旦孩子出生了,就不再仅仅是个人和家庭的事情,国家和社会就有关心和爱护的责任,要用可行的社会福利制度确保他们健康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