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中小学依法治校已逐步建立起新常态(2)

教育动态2018-11-24李天扬老师

放权学代会、家委会,上传下达

学生直接参与学校管理是依法治校的前提。每年的4月、11月,宜昌市第一中学都会从各班级经投票选出5名学生,参加学生代表大会,议题主要是讨论“素质教育评分条例”并提出修改意见,以及选举产生学生会干部,行使学生的民主管理权利。

宜昌一中校长付全新告诉记者,在宜昌教育界有一句话:“学工处的老师、领导为学生定制度?那是见鬼!”这样的直言是向那些不顾学生权益的做法宣战。

该校113条素质教育评分细则、38条文明班级考核条例,都出自全部由学生主导的学代会,完全实现了学生自己给自己定规矩。此外,每周四的师生茶歇会上,会有6名学生代表向教师们表达全校学生的意见,茶歇会直接促成了校园鲜奶吧的开设和体艺节比赛项目的增设。

“很多家长提议订学生奶,这里有A、B、C3个品牌得到了认可,今天我们在其中确定一个。”作为校家长委员会副主任,宜昌市实验小学学生周子钦的妈妈同其他11名代表,就学生奶征订的问题进行讨论。3个厂商代表分别进行了产品介绍,并提供了详细资料供家长们查看。最后通过参会的家委会代表民主投票,一致选定C品牌。

不仅是学生奶,校服的面料、款式、价格,像校外活动的申请、联系旅游车辆、对接游玩方、费用等事项,校方在相应过程中都只是“配角”,决定权被移交到家长手中,实现了多维度、多层次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管理的高度民主。

随着权力的下放和转移,学校很多事情的决策都离不开学生和家长。市教育局副局长翟秀刚幽默地说:“现在的宜昌市教育,没有家长和学生参与是无法想象的,否则,我只怕还要去请人帮忙呢。”

普法教育怎样不流于形式?

聘任法治专员,推行法制主题教育

在宜昌市的12所中小学采访时,记者听到学生们津津乐道地谈论着他们的“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是宜昌专门聘任的法治专员。

翟秀刚介绍,宜昌每所中小学都聘请了法制、消防、交通、治安、律师、司法干部等公检法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每学期给学生作法制报告,同时聘任法制辅导员,结合案例举办法制讲座。近5年全市累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200余场次,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活动140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万余份,青少年学生参加普法教育活动超过35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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