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抓好扶贫项目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元月25日全省检察系统“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活动。我办确定了一名副主任带队,安排专人自查清理了全县2008-2013年中央和地方(包括省、市、县三级)政府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面100%,整乡推进、整村推进是专项检查的重点。通过查漏补缺,使历年来的项目进一步得到落实。
三、主要工作方法
1、突出项目筛选,提高执行计划的严肃性。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筛选好项目,编制项目计划是做好扶贫项目工作的基础。我们在扶贫项目筛选和计划编制中,充分体现了自下而上的原则。首先由项目乡镇进行调查摸底,形成项目计划草案,报县扶贫办审查。其次县扶贫办根据乡镇所报的项目计划草案,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项目建设地点进行二次筛选,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最后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项目评审,并根据上级下达资金总量、各项目补助标准、乡镇对扶贫工作的重视程度给乡镇分配项目资金,确定今年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2、突出招投标制,提高项目建设规范性。在今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中,我们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断充实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和项目公示制,1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项目内容涉及道路、渠道、村委会建设。目前,招投标工作基本完成,暖棚圈舍中所用的砖、彩钢等都统一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引进基础母羊只允许在本县范围内调引,最大限度规避了腐败现象发生,提高了项目建设规范性。
3、突出增收产业,提高到户项目的扶贫效益。按照财政扶贫资金中产业项目和到户扶持资金比例均要达到70%的考核规定要求,今年我县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中,加大了产业项目和到户扶持资金的比例,使产业项目和到户资金比例均达到了70%以上。在整村推进项目和到户项目安排上,充分尊重了项目村和农户的发展愿望,体现了精准扶贫的要求,10个整村推进村全部编制了实施工作方案,到村到户项目签订了扶贫协议。
4、突出公示制,提高项目建设的知情度。我们在项目实施中要求进行3次公示。项目实施前,要求以张贴公示榜的方式在村委会公示栏中将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方案、投资规模、农民筹资投劳等内容进行公示。项目实施中,要求对重点单项工程造价和施工单位进行公示。项目竣工后,要求在项目区醒目处设立永久性公示牌,并在乡村政务公开栏中对项目任务完成、资金使用、项目到户等情况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