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其他所有制企业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国有企业逐渐面临严峻挑战。到1997年,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亏损企业的亏损额比1987年上升十多倍,相当一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发放工资和退休金。
1998年-2002年
三个突破
1998年至2002年,国企改革在三方面实现了突破:通过国有中小企业改革,上百万家国有、集体中小企业改制退出公有制序列;通过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的政策性关闭破产,5000多户扭亏无望的困难企业退出市场;通过再就业中心和基本保障线政策,托管、安置了近3000万下岗职工,建立了国企职工可以流动的机制。
在前期改革过程中,国有大企业的体制基本没有触动,在迅速发展的市场环境中其问题日益暴露。
2002年-2016年
结构调整
200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决定启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随后成立的国资委,制定和建立了包括企业清产核资制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等在内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和制度体系,还推进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和结构调整措施,如企业内部及企业之间的重组、企业改制上市、建立规范的董事会试点、减轻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