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推动各地落实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国家教师荣誉制度。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启动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活动。深化教师培养培训改革。制订进一步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体系,统筹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计划。推进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完善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重点支持薄弱环节
推动各地实施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好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学前教育薄弱环节。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前教育动态监管。推动各地建立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做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建设。办好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推动义教均衡发展提升学校品质
绘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进展态势图,定期通报各地均衡发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进一步健全机制,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和帮扶工作。指导各地科学规划学校建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研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动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政策,缓解城市大班额问题。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取得新进展。推动学校特色发展,提升学校品质。
全面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推动各地普职招生大体相当,以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指导地方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研究制订普通高中工作规程。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开展高中创新实验室建设和创新活动平台建设。
制订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推进现代学徒制度试点
制订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制订行业企业办学指导意见,分类制订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度试点。健全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研制中等职业学校部分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组织编写修订相关教材。审定公布“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实施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衔接行动计划、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职业院校规范管理行动计划。开展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诊断改进工作。出台《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完成第三批国家中职和高职示范校验收工作。推进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建设。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研究设立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推动各地办好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