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职院校招生中的欺诈行为,不能等闲视之。首先,对于已曝光的欺诈问题,司法机关应介入调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保护学生的权益;其次,教育部门应加强信息公开和政策宣讲的力度,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政策信息,同时,应对查证欺诈属实的高职院校,实行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开学校的非法欺诈招生行为,并对学校的办学资质审查;更重要的是,要发挥高职院校行业自治的作用,制定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规范,并共同遵守,这比行政监管,对规范自主招生秩序更管用。不得不说,目前一些地区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以及统招)陷入混战,所有高职院校都有责任,共同维护高职的声誉,不走招生的歪门邪道。(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