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制度,还要强化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
据介绍,这次出台的《意见》要求比以往更加严格。《意见》强调,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审计工作,而被审计单位、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意见》提出,应设置独立内部审计部门,足额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要保障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不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干涉。对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挠、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或威胁、恐吓、报复审计人员的,要依规查处。
《意见》不仅强调要加强审计整改、落实责任追究,而且强调要推进结果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在校内公开;其他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要在校内通报;所有审计结果在此基础上要逐步向社会公开。
对四大重点领域内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通过审计发现,一些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基建工程项目、校办企业资产等领域存在着一些违纪违法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
为维护直属高校资金、资产安全,《意见》专列一部分,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科研经费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学校资产管理四大重点领域的内部审计工作分别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提出了“八项规定”、“约法三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教育部也提出了厉行勤俭办教育的要求。
教育部财务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这些方面的审计监督,重点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配置和使用、因公出国(境)等“三公”经费以及行政会议、培训支出等其他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关键是要通过审计,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建设。
针对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强调要以规范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与执行、完善管控机制、提高使用效益、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审计,一要加强经费管理审计。重点关注对外协经费划拨、劳务费的发放、经费开支范围和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