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每年可领6000元助学金
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全日制研究生全部改成自费。发布会上,刘教民表示,全面收费后,河北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河北还将设立河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省级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此外,各高校将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校承担。河北要求,高校要加大助研津贴资助力度,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