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征兵若干问题解答(4)

江西征兵网2018-11-20李一老师

八、优抚优待政策

优抚优待政策普通义务兵优待金政策。目前,我市城镇和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为同一标准,由各县(区)制定,每人每年平均能够拿到7600元左右,其中南丰县、东乡县、资溪县、金溪县超过万元每年。

特定兵员义务兵优待金政策。进藏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3倍发放,进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2倍发放。义务兵服现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其家庭当年的优待金在应当享受的标准基础上,县级人民政府按比例增发优待金。应届大专学历毕业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各地现行优待基础上提高20%,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各地现行优待基础上提高30%。

有关抚恤补助政策。现役军人实行乘坐市内公交工具免费、奖励军功等普惠政策,残疾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类人员,列入地方优先保障的重点优抚对象范畴。

九、现役士兵在部队待遇

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义务兵可享受:第一年每月可获津贴费550元、第二年每月600元,两年共计13800元;免费发放07式新式军服,两年服役期间可发放37种07式服装,约8600元;免费食宿,陆军目前伙食费每天20.6元,两年约15038元,海军、空军更高。

改选士官后享受部队工资福利待遇。下士(服役第三至第五年)工资2100元以上,中士(服役第六年至第八年)工资2800元以上,上士(服役第九年至第十二年)工资至少在3500元以上,第十二年以后工资更高。此外,还享受每月基本工资40.94%的住房补助,退伍时一次性发放。

高中以上毕业生入伍第二年可以考军校。文化课程为全军士兵考学统一课程。年龄放宽到23周岁。

十、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军队发给退役金政策。不区分城镇和农村兵,每人每年按4500元发给退役金。

地方政府发给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政策。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不分城镇和农村兵,由地方政府发给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政府安排工作政策。对服役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在部队荣立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因战致残被评为5—8级伤残军人、烈士子女,由政府安排工作。

国家供养、退休安置政策。在服役期间被评为1—4级伤残的,由国家供养;在部队服役时间30年、或年满55周岁、或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1—6级伤残等级等四类对象,可做退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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