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网上公示
教务处于4月30日前向全校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如有异议,教务处负责组织进行复议。
5.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初到转入学院报到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学生转专业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请各相关学院既要认真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工作,又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坚持以生为本。
2.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与考核,未参加原专业学习且违反学习纪律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下学期学生转专业后,须跟转入班级就读,其修读课程学分要求及毕业资格审查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原专业一年级的课程所获学分计入总学分,转入专业一年级的课程不做必修要求,也不另行组织教学。
3.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后,如果因个人原因需要撤销原申请,应在4月1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撤销申请,逾期概不受理撤销请求。
4.未尽事宜,按《江西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自主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3〕4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