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加分政策
根据《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办法》,2015年1月1日之前,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相关奖项。
经审核认定公示后,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分值。
此外,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等。
录取
所有高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批次
文史、理工类:共设提前批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6个批次。
艺术类:共设提前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分A、B段)、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4个批次。其中,提前批本科为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部分省内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本科A段为原省内本科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含部分列入提前批本科的专业),第二批本科B段为省内外独立学院及部分民办本科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提前批高职(专科)为部分省内外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高职(专科)批次为省内外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
体育类:共设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分A、B段)、高职(专科)等3个批次。其中,第一批本科院校包括招收体育专业的省内外“211工程”(含)以上院校、14所体育类院校及江西师范大学;第二批本科A段指除第一批本科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不包括独立学院;第二批本科B段是指原省内外三本院校(主要指独立学院);高职(专科)为省内外院校体育类专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