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对省内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空中乘务)9个专业组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按此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不分文史、理工类)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专科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看单科成绩。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再同分,则看技术。若技术还同分,则看专业成绩。
3.考生不得自行放弃志愿。考生填报的志愿,是考生、高校、招生考试机构三方的电子“契约”,是招生考试机构投档、高校录取的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是考生诚信的体现。“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自行要求退档或改录其他院校”。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慎之又慎,要对所填报高校的办学性质、办学水平、办学地点、收费标准(有的专业高收费)等充分了解。
4.进一步严格降分录取。在各批次录取中,如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征集志愿投档仍不满额的高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
5.进一步规范高职单招录取。从2016年起,各单招院校不得以“预科生”等其他任何形式招收未正式录取的学生。招生院校不得自行组织生源或预备生源。
所有高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我省今年高校集中录取工作将在8月25日左右结束,所有高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文史、理工类共设提前批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6个批次。
普通本科分文理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总成绩(满分7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的,综合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普通高职(专科)分文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的总成绩(满分6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技术科目考试的,技术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单报本科的考生,如在本科层次未被录取,也可参加高职(专科)层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