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2、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减、免、缓”等一系列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经济压力。
3、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通过“绿色通道”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4、联系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人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各种方式的资助。
第六章收费及其它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费:制药工程、生物技术专业4025元/人•学年,公共事业管理、英语、法学、医药营销3795元/人•学年,艺术设计专业9200元/人•学年,医学、运动康复及其他专业4255元/人•学年;住宿费:1000元/人•学年。面向江西省、赣州市招收的订单定向医学生享受对应政策规定的减免学杂费、定向就业等一系列优惠措施。
第十三条 毕业证书:取得赣南医学院学籍的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及格,准予毕业,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加盖“赣南医学院”公章,实行网上电子注册;品学兼优的本科毕业生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赣南医学院招生与就业管理处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医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电话:(0797)82697228269755(传真)
招考网址:http://zs.gmu.cn
电子信箱:8269722@163.com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赣南医学院招生与就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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