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位 | 招生对象 | 招生名额 |
音乐学(音乐治疗) | 四年本科 | 文学学士 | 文科生(对江苏省招收艺术类考生,文理不限) | 50人(以各省公布计划为准) |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具有艺术特长的文科考生均可报考(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文理不限)。
2、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省份:黑龙江、河南、浙江、江苏、广西。
3、专业成绩使用省联考成绩省份:广东、福建
四、报考与专业测试
(一)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我校在招生省份设立的考点报名。报名费180元/人。
2、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考,考生只能参加本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考试。
3、广东、福建两省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专业统考成绩,不再另行单独组织校考。
(二)专业测试
1、考生须持身份证、报考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本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报名地点与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黑龙江 | 2016年2月27、28日 | 2016年3月1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河南 | 2016年2月4、5日 | 2016年2月6日 | 郑州市24中 |
广西 | 2016年1月28、29日 | 2016年1月30日 |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
浙江 | 2016年3月4、5日 | 2016年3月6日 | 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
江苏 | 2016年2月7、8日 | 2016年2月9日 | 南京师范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