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征兵负责人就征兵工作答记者问(2)

江苏征兵网2018-11-20王新老师

二、关于应届毕业生。国家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有七项优惠政策。

一、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二、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三、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四、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五、具有高职或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六、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七、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问:请您介绍一下,我市在保证新兵质量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

答:围绕提高征集新兵质量,今年我们着重采取五项措施:一是严把预征对象关。按年度征集任务数的3-5倍确定预征对象,确保上站合格率不得低于50%。二是严把走访调查关。严格落实“四人同行”(专武干部、民兵营(连)长、派出所民警和卫生院(所)医生同行)、“五个见面”(与应征青年家庭、邻居、学校、单位和村(居)委会见面)、“六个查清”(查清应征青年的政治思想、家庭背景、文化程度、个人经历、现实表现和入伍态度)等制度,规范填写《应征公民走访调查表》,做到谁走访谁记录,谁签字谁负责。三是严把审批定兵关。定兵会议统一由征兵办主任(人武部部长)主持,人武部政委和地方公安、卫生、教育等部门负责人,及基层武装部长全程参加,视情邀请接(领)兵干部到会,盐城军分区“挂钩”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逐人票决,票根留存。四是严把廉洁征兵关。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全面实行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征兵全过程的透明度,防止征兵工作中出现不正之风。市征兵办公室设立纪检组,电话为87334300、87334310,负责受理、查处征兵工作中违反政策规定的问题,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廉洁征兵的监督工作。

问:请您介绍一下,我市退伍安置政策有哪些?

答:根据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苏办发2015[46]号文件《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优待金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 我市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调整为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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